115學年度交通車申請公告
一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5年8月4日止。
二、開放座位名額:2名。
三、公告錄取時間:115年8月10日
四、舊生不用再次申請。
高雄市甲仙區小林國小交通車搭乘規定
一、 目的
為滿足在校學童通勤交通需求,秉持優質服務、溫馨接送的信念,提供安全、便捷及貼心的運輸服務,期使家長放心、小朋友快樂上學。
本規定依據學生交通處理辦法高雄市校車管理制自條例。
二、 交通車規劃方式
1. 申請資格:國小部學童。
2. 交通車分上、放學兩階段出車,配合學校作息安排搭乘時段。
3. 上學第一站及放學最終站為杉林日光小林活動中心(忠義路1號),依路線沿途指定停靠,非指定路線需要搭乘交通車之學生,請家長接送至指定停靠點。
4. 本校交通車座位有限,座位規劃將依據以下原則依序排序:
第一順位:日光小林社區之學生。
第二順位:依就讀本校(含幼兒園期間)之連續年資排定,年資較長者優先。
第三順位:若前述條件相同,則依居住地與學校之實際距離排定,距離較遠者優先。
5.配合每學期交通安全演練。
三、 申請搭乘作業時間與方式:
1. 新學年8月1日前重新開放申請,申請表單公告於校網,請家長列印申請單並請於規定日期前提出申請。
2. 登記日期截止後,如超出乘載名額,均列候補,候補原則如下說明:
(1) 各路線排定後有剩餘空位數依第二點第4項遞補。
(2) 如有異動程序經核定後,敬請等待通知生效日期。
3. 異動申請流程:
(1) 新增、異動申請須於5日前(不含例假日)將交通車異動申請表繳交至訓育組辦理,未在期限內提出申請恕無法受理,亦不接受電話申請異動。
(2) 交通車異動申請書,請至訓育組領取或自行於校網列印。
(3) 經學校審核完成後,通知家長異動結果。
4. 登記搭乘及異動起訖日均以「整學期」為單位,故無提供「短期、零星天數搭乘」及「零星天數變更地點或時段」服務。
四、 注意及配合事項
1. 當日學生因故無法搭乘交通車時,請家長自行妥適安排學童接送事宜。
2. 為了維護全體乘車學童安全及權益,隨車人員不得擅離交通車(例:進入巷弄、上下樓、進入住家等),接送學童位置即於停靠站側邊,請家長務必於約定時間抵達候車。